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
省执行办〔2015〕第02号
~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省级专项培训的通知
各市(州)教育局、有关培训机构:
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、学科 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,根据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印 发 <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 见〉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4〕468号)精神,结合我省2015 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计划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 2015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专项培训,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项目、对象、目标和内谷
(一)市县培训者(辅导教师)培训
1.培训对象: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级骨干培训者, 包括进修校、教研、电教机构等部门从事信息技术培训的教 研人员,学校承担信息技术培训的骨干(辅导)教师。(具
体名额见附件1-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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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目标:完成全省2730名培训者培训,提升培训 者信息技术教学组织辅导能力,网络和校本研修的管理指导 能力,为各地开展培训提供“种子”和骨干。在培训中发挥 示范、引领、辅导作用,承担集中和远程培训的教学、辅导 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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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内容:信息技术环境下网络和校本研修活动的设 计与组织;教师工作坊的构建与管理;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 融合案例分享与交流,远程培训管理辅导、协作学习和教学 活动组织的方法。
(二)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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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对象:学校校长或学校分管信息技术工作的副校 长。(具体名额见附件1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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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目标:完成全省600名中小学校长培训,提高校 长信息化领导力和管理能力。训后能够规划设计、组织实施 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,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;指 导、带动、辐射周边学校,推动区域网络与校本研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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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内容:解读《能力标准》和《课程标准》,信息 技术培训的学习模式和组织管理体系;信息化领导力与学校 发展;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活动的设计与组织、研修案例分 享、研修资源整合加工等。
(三)管理人员培训
1.培训对象:市(州)县(市、区)级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培训管理人员。(具体名额见附件1-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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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目标:完成全省390名管理人员培训,能够在市 (州)县(市、区)培训中发挥管理和技术支持作用,承
担当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等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 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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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内容:解读教育部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 准》、《培训课程标准》和《能力测评指南》;市(州)县(市、 区)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组织、管理与技术支持, 包括能力测评(诊断测评、培训测评和返岗应用评价)工作 流程和要求;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培训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。
本次培训釆取集中培训+网络和校本研修相整合的混合 式培训。集中培训釆取专家讲授、案例研讨、同伴互助、操 作实践等方式组织开展,每期3天,共20学时。集中培训 结束后,培训机构开通网络研修平台,提供符合课程标准的 优质课程资源供学员自主选择,开展35学时远程选学和网 络及校本研修。
(一)训前准备和诊断测评:4月10日一4月30日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按照 省级培训管理系统(http://scnlts.scedu.com.cn/)操作 手册和业务流程,完成参训教师基础信息釆集导入工作,督 促教师及时登录省级培训管理系统,于4月30日前完成网 上注册、账号激活及诊断测评。
(二)集中培训和培训测评:5月5日一7月7日
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安排表(详见附件1 )做好与市 (州)沟通协调工作,组织开展集中培训,完成参训教师培 训测评,并在省级培训管理系统提交培训测评结果。
(三)网络研修和返岗应用评价:8月一10月
集中培训结束后,各培训机构按50人/班组建网络教学 班级,落实为期1个月的网络研修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 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组织完成参训教师返岗应用评价,并在省 级培训管理系统提交参训教师返岗应用评价结果。
(四)培训考核和证书打印
参训教师测评结果由培训测评和返岗应用评价两项构 成。经审核认定合格后,参训教师可登录省级培训管理系统 自行打印结业证书。培训考核及测评结果认定办法请参照 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 细则〉的通知》(省执行办2014〕第03号)要求执行。
参加2014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专项培训 项目的教师,需在省级培训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补录,方 可打印结业证书。请各地于4月24日前补填参训教师基础 信息,相关培训机构于5月8曰前补录教师培训结果数据。
三、培训工作具体要求
(一)各市(州)教育局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工作流 程和要求做好参训教师遴选工作,指导各县(市、区)和学 校制定返岗应用评价方案,确保教师信息数据录入及时准 确,返岗应用评价组织实施得力。若信息漏报或不准确将直 接影响参训教师培训管理、学分查询、审核认定、证书打印 等。请各地严格把关,由于信息错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。
(二)培训机构训前必须按照数据接口的方式与省级培 训管理系统进行对接。培训过程中,严格按照实施方案,认 真组织实施培训。培训结束后,在省级培训管理系统提交培 训结果和相关数据。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在培训进程中将组织 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明年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市(州)级管理员和相关培训机构加入工作QQ群(群 号:304977120 )县(市、区)级管理员加入工作QQ群(群 号:347563136 )。
四、培训经费
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培训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贴和资料费 由省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,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。
人教处联系人:姚岚电话:028-86110578
省执行办联系人:曾静电话:028-86721266
屈亮电话:028-86656360
附件:名额分配及培训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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